吉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1989年2月成立,属吉安市公安局直属副县级单位,主要职责是:交通秩序管理、机动车与驾驶人管理、违法业务处理、交通事故处理、交通安全宣传、警卫、重大活动安保等工作。支队机关位于吉安市吉州区阳明西路6号,内设办公室(含行政服务科)、财务科、秩序科、政工科、宣传科、车管科、考试科、法制科、指挥中心、特勤大队等10个正科级科室。支队下辖吉州区、青原区、井开区3个直属大队,新干县、峡江县、永丰县、吉水县、吉安县、泰和县、遂川县、万安县、永新县、井冈山市10个县(市)交警大队和69个交警中队,共有交通民警795人,协管员569人,负责管理110余万名机动车驾驶人和50余万辆机动车,并肩负全市17条省道和300多条县乡公路,总计19500多公里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。
近年来,吉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始终围绕服务经济建设、维护社会稳定这个中心目标,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以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,紧紧围绕一个主业(事故预防),突出一根红线(爱民亲民),打造两大爱民工程(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民生工程和窗口服务社会帮建民心工程),锻造一支过硬队伍(忠实履职忠诚为民过硬队伍),全力推进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,努力构建文明和谐交通环境,为吉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。支队的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、政府的充分肯定,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,吉安市委号召全市向交警学习。支队先后获得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、全国、全省文明单位、全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、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;支队车管所被评为全国一等车管所,荣获全省青年文明号、创先争优优质服务窗口和全省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等荣誉。此外,还有一大批先进集体个人立功受奖,100多人次获得国、省(部)、市级荣誉称号。
雄关漫道真如铁,而今迈步从头越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一项永不竣工的民生工程。面对新考验、新挑战、新常态,当前,全市公安交警正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,按照公安部提出的“抓班子,带队伍,促工作,保畅通”的要求,坚持“立警为公,执法为民”,以实现队伍规范化管理和交通管理现代化为目标,振奋精神,砥砺前行,积极进取,努力践行一路平安的庄重誓言,为建设平安吉安 、法治吉安,推动实现“发展升级、小康提速、绿色崛起、实干兴吉”大局发挥应有的作用!